教通字〔2015〕41号
关于开展南开大学2015年“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和第十三届本科生创新科研“百项工程”项目
中期检查的通知
南开大学2015年“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、第十三届本科生创新科研“百项工程”项目于2015年5月正式立项,到目前已进入中期,根据管理规定,拟对该两类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检查对象
南开大学2015年“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
南开大学第十三届本科生创新科研“百项工程”项目
二、组织形式
由各学院组织检查本单位的立项项目
三、时间安排
1.10月14日——11月6日,项目组撰写《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》,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,连同阶段性成果等交所在学院管理部门。在数学院立项的项目请将《中期检查报告书》一式三份11月6日下午5点前交数学院教学办公室(217)。
2.11月7日——11月18日,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检查。
3.11月21日——11月25日,各学院将检查情况、检查材料报教务处。
四、具体要求
1.《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》(教务处网站“常用表格”一栏下载)及成果等,一式三份。
2.中期检查采取项目组汇报、回答问题、专家评议、学院审核等环节。
3.专家评议应从项目组成员的研究态度、项目进展情况、项目是否可以如期完成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对各项目进行评议,对继续开展的项目给出必要的意见或建议,对无明显进展或不能继续进行的项目,可建议终止的项目,并明确原因(填写在中期检查情况表中)。
4.中期检查工作应严肃对待,各学院严格检查程序与形式,切实发挥中期检查的必要性,并将检查专家组意见及时反馈给项目组同学,以便及时改进。
5.中期检查实行淘汰和增列资助立项项目机制。资助项目中没有继续资助意义的项目可以终止资助,立项不资助的项目进展情况很好可以增列为资助项目,终止资助项目的经费转给增列资助项目,学校不再对学院增加经费。
6.学院检查结束后,各学院于11月25日前,将检查结果(填写《第十三届本科生创新科研“百项工程”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》、《南开大学2015年“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》)和《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》及成果复印件,填写学院意见后,一式三份,报教务处审核、备案,电子版发送至:sjk@nankai.edu.cn。津南校区相关学院纸质版送至师生服务中心,八里台校区纸质版送至办公楼200办公室。
联系人:张艳 电话:23509541 (八里台) 85358541(津南)
教务处
2015年10月14日